“提前还贷”成潮流 真的划算吗******
中国商报(记者 王彤旭)“填完信息提交后,显示线上申请预约额度已满。”
为了抢到线上申请预约提前还房贷的名额,冯婷(化名)连续几天蹲守在某银行线上系统碰运气。
按照网友的建议,放号时立即点进提前还本申请页里,连续填完各项信息后迅速提交,冯婷顺利抢到了号。
近期,像冯婷这样提前还贷的居民不在少数,“提前还房贷”再次掀起高潮。
现状:还贷忙 还贷难
相比以往希望能尽量多贷款、再加点杠杆的普遍想法,2022年,购房人的选择有了转向:提前还房贷。
“2022年10月初卖了一套小房子,赶在年前把目前住的这套房子的贷款结清了。无债一身轻,手里有存款,现在整个人都很松弛,准备开心过大年。”家住福建福州的王女士告诉记者。
珠海市民刘先生也表示,投资和创业都有风险,目前银行存款利率也比较低,自己就想着先把房贷还了。
提前还贷潮或已然出现。在社交网络上,分享还贷经历、如何还贷划算的帖子、笔记众多。
关闭线上申请提前还房贷通道、线下还款需提前预约、预约后继续等待几个月才能还款……受访者同时表示,还贷之路并不容易。
“我2022年10月中旬就预约过,直到前几天才接到银行客户经理的电话,说要等到今年2月之后才能还款。”刘先生说。
“2022年12月底和2023年1月初两次去银行,本打算还120万元,将贷款模式改为月供不变,年限缩短。结果银行也不征询我的意见直接做成年限不变,月供减少,导致余下的56万元30年还需支付37.8万元的利息。沟通未果,一气之下全部还清了。”有网友如此吐槽道。
对此,也有不少网友分享了自己的经验:遇到银行拖延的情况,致电银监会投诉,很快就会收到银行的回复并顺利还款。
不过,也有受访者表示,提前还款的办理程序畅通无阻。
“我就是直接去银行填的表,无需等待,十分顺利。隔天存款进卡,次日上午就扣款了。在某国有大行办理提前还贷的广东佛山市购房者李女士对记者说。
总体来看,多数银行自预约后一个月内就可以完成扣款。
就北京地区而言,多数大型商业银行手机银行App和线下网点均可申请,线下申请流程更快更简洁,从预约、填表申请、等待银行通知再到完成扣款只需两周左右时间。
疑问:为何热衷于提前还款
自2022年以来,央行三次下调LPR五年期及以上利率,累计下调了35个基点,带动房贷利率的快速下行。
2023年1月13日,央行有关负责人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2年12月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全国平均为4.26%,与2021年12月同比下降1.37个百分点,是2008年有统计以来的历史最低水平。
在低利率时代,房贷杠杆两端的银行和购房人都有所考量。
随着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大幅下降,那些曾“高位站岗”的购房者们坐不住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提前还房贷的队伍。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在预期下行、投资机会缺乏而消费趋向保守、储蓄率走高的情况下,购房者大量提前还贷是出于节省利息支出和降低机会成本的理性考虑。
但对于银行而言,“心情”可能正好相反。
2022年8月1日,交行的一则公告曾引发轩然大波:自2022年11月1日起,调整个人按揭类贷款、个人线上抵押贷(消费)提前还款补偿金收费标准,具体以贷款合同中约定为准,补偿金比例为提前还款本金金额的1%。
这则公告虽很快被删除,也并未执行,但或可看出购房者提前还款对银行而言并非”乐见“。
某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一名信贷员向记者透露,银行不希望居民提前还房贷,一方面是基于银行房贷工作指标要求考虑;另一方面是因为按揭存款在银行属于重要的优质资产,风险小,利润大。
柏文喜告诉记者,购房者提前还贷对于银行机构而言,除了打乱原有的资金计划和影响资产端规模与利息收益外,也会对银行的存贷比、流动性以及资产与负债结构带来直接影响。
“正因如此,各家银行才对提前还贷设置了时间门槛、违约金门槛,以弥补因购房者提前还贷而对其利润、资金安排造成的损失。” 上述信贷员对记者表示,目前其银行还款手续比较方便,在北京地区没什么限制。
建议:是否提前还款要综合考量
提前还贷固然能减少利息支出,但需要注意的是,提前还贷并非适合所有的购房者。
河南泽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付建对记者表示,购房者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还款策略,避免遭受损失。如果房贷利率相对较高,无其他投资理财项目,而且有闲置资金的购房者,可以考虑提前还款。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扎堆提前还款并不可取。判断是否需要提前偿还个人贷款最直接的方式是看投资收益是否可以覆盖贷款利息,如果投资收益率高于贷款利率,可以考虑将资金更多用于投资,反之则可以考虑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
“提前还款意味着短期家庭账户上流出大量现金,家庭需做好投资消费、养老医护、子女教育等各方面的综合平衡,兼顾生活质量。需要强调的是,很多案例都表明,如果只是单纯通过杠杆来提前还款以减少未来的还款压力,很容易招致家庭资产负债表的恶化,提前还款要量力而行。”独立国际策略研究员陈佳对记者表示。
在受提前还贷朋友的“感染”后,在北京某事业单位工作的白杨(化名)也动心了,并做了一番如何还款最划算的攻略。但深思熟虑过后,白杨还是决定放弃。“提前还贷确实很吸引我,但家庭还是要有抵抗风险的能力,要把部分现金留在手里。”
值得一提的是,购房者对于提前还款是否“划算”的判定可能未必准确。
方正证券表示,不能直接对比房贷利率与理财收益率,还需要从还款时间年限、还款方式、已还款期数等多要素角度共同评估。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建议,大多数消费者选择的是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在还款前期还的利息较多。如果购房者还款多年,其实已经偿还了不少利息,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太适合提前还款。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